上海首例“咸豬手入刑案”今天上午在靜安區(qū)人民法院開庭審判,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。該案由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吳云出庭公訴。
經審理查明,2019年7月1日18時23分至29分許,被告人王某(男,1985年出生)在本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列車車廂內,緊貼坐在一名女子(系未成年人)左側,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續(xù)觸摸該女子胸部等部位。其間,該女子挪動座位以躲避,被告人王某仍然繼續(xù)緊貼并實施觸摸行為。18時31分許,被告人王某以同樣方法觸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,被女子察覺質問,王某在逃跑途中被當場扭送至軌交公安機關。(記者 余東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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